標題:
避免企業做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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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LICHUNG
時間:
2012-7-29 12:27
標題:
避免企業做假
無可否認
,
只有嚴厲的法律制度才可避免企業做假
,
保障市民利益
.
因此
,
對不忠實或作虛假聲明的上市公司保薦人或核數師
,
應追究其
刑事責任
是必要的
.
證監會在這方面是絕不能妥協
.
否則證監會便成無牙老虎
,
無能為力打撃欺詐行為
.
請大家一人一電郵或進入證監會網頁
https://www.sfc.hk/sfcConsultation/TC/sfcConsultMainServlet?name=SponsorRglt
或致函干諾道中八號遮打大廈八樓證監會
,
表達對「不真實陳述必須負上刑事」的意見
.
歡迎光臨 至尊論壇 (http://option-king.net/bbs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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